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在公司治理方面有新动作。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该回购注销事宜。
此外,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75,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回购注销。
在此期间,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完成归属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622,682,94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622,682,940元。而上述两次回购注销共计减少公司股份总数145,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622,682,940股变更为2,622,537,94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变更。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宋城演艺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在2025年10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 - 11:30、13:00 -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48号宋城演艺证券部,邮编310008 。联系人是李竹青,联系电话0571 - 87091255,电子邮箱sczq@songcn.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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